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闯红灯的思考(原创)

如果有人问你:闯过红灯吗?您该如何回答呢?

前一点时间,电视上有一个采访的镜头,记者问一个年轻的女性老外:“请问,您平时闯红灯吗?”

“有时候,也闯红灯。”老外用流利的汉语答道,脸上略带羞愧。

“在国外,您闯红灯吗”记者又问。

“不,我在美国是不会闯红灯的!”老外肯定的说。

“那,为什么在美国不会闯红灯,而在中国闯红灯呢?”记者继续追问。

老外的回答让国人惭愧,她说:“在美国,每一个人都不会闯红灯,因为那是违法行为,即便没有警察的处罚,其他人也会投去谴责的目光;在中国,本来我也不想闯红灯,很多中国人都闯红灯,习以为常了,所以我有时候也跟着闯红灯了。”

随大流的心态影响很多人。这个老外说的是实话,这一点,我丝毫不怀疑。是什么原因导致国人对闯红灯置若罔闻,不屑一顾呢?

思考一:安全意识淡漠

前两天,乘车通过职工街的十字路口时,一位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人,领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横穿马路,闯红灯。她的行为很是让人气愤,她居然,看也不看两边的汽车,径直闯红灯,当时路面还有薄薄的积雪,路面很滑。一辆大客车在距离一米的地方停下来,刹车印长达七八米,司机打开车门,气愤的大骂:“找死啊?你这个SB”那个女人吓得停顿一下,没有理睬司机的怒骂,继续拽着孩子闯红灯。看见这一幕,车里的乘客纷纷指责这个当母亲的:“怎么当妈的啊?自己闯红灯本来就不对,带孩子过道,还闯红灯,简直不负责任!”

是啊,猜想那位穿红色羽绒服的母亲可能有急事,但她忘记了安全,置自己和孩子的安全于不顾,只能用“安全意识淡漠”来解释。可能在她的心目中认为:司机会让着行人的,不会撞她的。多么可笑,多么无知的想法啊!她的行为分明是把自己的性命交给别人,傻到认为汽车不敢撞她,这种人简直不可救药。

行人对于汽车来讲,明显是弱势群体,在大街上被撞飞的事例屡屡现于报端。马路绝对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特殊场所,需要我们加倍小心才行。每次过马路都走斑马线,尤其是领着孩子过马路,我都等亮起绿灯,再观察第一排汽车全部停稳了,才放心的快速通过马路。因为电视上曾经报道过一例交通事故,一个晨练的老人绿灯时,通过马路,没有注意第一排车有没有全部停稳,就匆匆走过去,结果被一辆违章闯红灯的卡玛斯货车从斑马线上撞飞,当场死亡。这个教训令我印象深刻,它告诉我:光自己遵章守法是不够的,还要提防别人违章带来的伤害。

安全应靠我们自己,不能指望别人。

思考二:教育的缺失

妻子的朋友定居日本很多年,她曾经亲口讲了这样一个故事,让我记忆犹新。她亲眼看见的一幕:在日本北海道的一个小城市里,那是一个下雨的夜晚,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,没有打伞,在斑马线的一端,静静等着红灯变成绿灯,雨水已经淋湿了衣裳,而马路上一辆汽车的影子也没有。直到变成绿灯小男孩才迈出脚步。当时,她很是不解,就追上那个小孩,用自己的大伞,帮小男孩遮住雨水,她好奇的问:“小朋友,刚才你为什么非要等到变成绿灯才过马路呢?大街上没有汽车呀!?小男孩眨了一眨眼睛说:“闯红灯时违法的啊!”听到小孩的回答,她无言以对。

在日本从小教育孩子的遵纪守法的意识,防灾自救的意识,做事负责的意识。比如她的孩子六岁,家距离学校步行要30分钟左右,乘车用不了10分钟,但学校要求:上学不准家长开车送孩子上学,要步行上学,不要家长送。害的他们做家长的,不放心,有时偷偷跟在孩子后面,还不能让孩子发现。这是为什么?是教育,是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,包括孩子自己走斑马线。

我们应该补上这堂教育缺失的课。

思考三:违法可耻的意识淡漠

违法是可耻的。这种观念在很多老百姓的头脑里很是淡漠,大家只知道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,认为偷盗、抢劫才可耻。闯红灯不是违法。有人采取随波逐流的想法,看别人闯红灯,也跟着闯起来。

造成这种局面与违法成本过低有直接关系。

举一个例子,岳父和岳母几年前随旅游团去新加坡旅游。当时,导游小姐警告大家:在新加坡不能随地吐痰,否则不单勒令清理干净还要罚款1000元人民币。结果很多老年人没有一个敢随地吐痰的。一回到大陆,随地吐痰有变成家常便饭了。当然这也与执法力度有一定关系。所以,提高违法成本,是根治闯红灯的一剂良药。

前一段时间,国家花大力气整治酒后驾车,并开始立法,计划将酒后驾车撞人的犯罪行为不再以交通肇事罪论处,而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。来提高违法成本,这是正确的,也是及时的。为有效打击酒后驾车提供法律依据。

希望命丧斑马线的悲剧不再重演,这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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